花蓮縣政府辦理「2010太平洋國際觀光節」活動設置攤位招商公告
一、活動時間:自99年1月29日至99年2月12日止。
二、活動地點:花蓮縣吉安鄉光華工業區樂活園區。
三、報名資格:設籍於花蓮縣境內之個人、公司行號、團體(1戶僅限1攤)。
四、攤商數:200個。
五、報名地點及方式:花蓮縣政府觀光旅遊處觀光企劃科,採書面報名方式,報名表請於上班時間內親自送達報名地點或傳真至8221110並檢附戶口名簿(影本)或全戶戶籍謄本(影本)。
六、報名期限:即日起至99年1月15日17時30分止,逾時不予受理。
七、費用:原則免費設置提供攤棚200頂含燈光電力配置1桌2椅以上,並製作名牌掛設。為利活動期間攤商管理請於抽籤入選同時當日下午5時前繳交保證金新台幣臺萬元整(請先至郵局購買郵政匯票抬頭註明花蓮縣政府,並檢附申請人存摺影本乙份俾利後續退還事宜〉,如全程參與無中途缺席或無故退出者活動結束後憑收據退還。
八、抽籤時間、地點:99年1月19日(星期二)上午10時於本府大禮堂。(未達200攤如不需抽籤以電話個別通知〉
九、申請核定資格僅限於本次活動,本案尚於招標公告中,不確定是否能辦理,如屆期未能如期辦理退還保證金新台幣壹萬元。本活動攤位預定200個,若屆時還有增設攤位收將另以電話通知加入或抽籤。
十、其他事項:為確保攤商品質,活動期間入選者應全程參與,中途不得任意轉讓權利或擅自缺席,違者没收保證金並取消其攤位資格由候補攤商取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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